ACTA 将如何影响英国版权法?
Posted: Tue Jan 21, 2025 9:21 am
感谢La Quadrature Du Net,我们现在获得了卢塞恩回合谈判后反假冒贸易协定 (ACTA) 的合并文本。分析正在起草的文本总是很困难,但现在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立法可能的变化。如果文本中最严格的部分明天通过,英国法律会有什么变化?这是一项范围广泛的协议,所以我将尝试集中讨论版权方面。当文本中有不同的选项时,我会选择看起来更严格的选项,因此这种分析是最坏的情况。我也不会详细介绍《数字经济法案》带来的变化,因为一些最实质性的问题正在协商中。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我想评论的第一个问题与版权无关,但这可能表明一些温和的声音在谈判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第 1.1 条已修改,特别提到了 TRIPS 协议。新文本如下: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任何一方根据现有协议对任何其他一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它可能会预先阻止根据 WTO 的《争端解决谅解》对该协议的潜在挑战。ACTA 下的义务可能直接违反 TRIPS 条款,并使多边协议面临漫长而昂贵的国际争端。通过添加此段落,ACTA 下的所有义务都必须根据现有的 TRIPS 义务进行解释。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它缩小了以后可能出现的令人不快的意外的范围。
民事执法
与版权相关的主要实质性部分是民事执法部分好消息是,英国版权法已经实现了许多建议的变更。坏消息是,如果存在分歧,变更将相当大。
关于禁令,泄露文本第 2.1.1 条规定:
“1. 在涉及知识产权执行的民事司法程序中,各缔约方应规定其司法机关有权命令一方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命令侵权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在我看来,这大部分已经在《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CDPA)中有所涵盖,特别是第 96、99 和 111 条。令我担心的是第 2.1.2 条:
“2. 双方还应确保权利人有权向第三方利用其服务侵犯知识产权的中介机构申请禁令。”
在我看来,这是 ACTA 可能带来的最广泛的变化之一。此段落将彻底改变我们目前实施的中介责任限制平衡。例如,目前 CDPA 第 97A 条允许对“实际知晓他人使用其服务侵犯版权”的中介发出禁令,并列出了构成实际知晓侵权行为的几种情况。如果包含此段落,则 ACTA 文本不允许“实际知晓”。这是否意味着即使 ISP 对侵权行为一无所知,他们也可以收到禁令?这真是对速度的寒蝉效应!
英国版权法的另一项变化也可能体现在有关损害赔偿的部分。第 2.2.1 条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
“1. 各缔约方应规定,在民事司法程序中,其司法机关有权责令明知或有合 沙特阿拉伯手机数据 理理由知晓其从事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侵权人向权利人支付足以补偿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害的赔偿金。
在确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金数额时,其司法机关应考虑权利人提供的任何合法价值衡量标准,其中可包括利润损失、以市场价格、建议零售价衡量的侵权商品或服务的价值。”
第一段在英国法律中有所规定,但问题出现在第二段。目前,CDPA 第 97(2) 条仅要求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时考虑所有情况,并特别注意:
“(a)侵权行为的公然性,以及
(b)被告因侵权而获得的任何利益,判决赔偿案件公正性所要求的额外损害赔偿。”
同样,第 2.2.2 条还要求侵权者赔偿归因于侵权者的利润损失。在我看来,这意味着 ACTA 将需要进一步增加此部分。最令人担忧的是,法院似乎将被迫考虑所有者认为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我想评论的第一个问题与版权无关,但这可能表明一些温和的声音在谈判中发挥了一定作用。第 1.1 条已修改,特别提到了 TRIPS 协议。新文本如下: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任何一方根据现有协议对任何其他一方承担的任何义务,包括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它可能会预先阻止根据 WTO 的《争端解决谅解》对该协议的潜在挑战。ACTA 下的义务可能直接违反 TRIPS 条款,并使多边协议面临漫长而昂贵的国际争端。通过添加此段落,ACTA 下的所有义务都必须根据现有的 TRIPS 义务进行解释。这是一件好事,因为它缩小了以后可能出现的令人不快的意外的范围。
民事执法
与版权相关的主要实质性部分是民事执法部分好消息是,英国版权法已经实现了许多建议的变更。坏消息是,如果存在分歧,变更将相当大。
关于禁令,泄露文本第 2.1.1 条规定:
“1. 在涉及知识产权执行的民事司法程序中,各缔约方应规定其司法机关有权命令一方停止侵权行为,包括命令侵权商品进入商业渠道。“
在我看来,这大部分已经在《版权、外观设计和专利法》(CDPA)中有所涵盖,特别是第 96、99 和 111 条。令我担心的是第 2.1.2 条:
“2. 双方还应确保权利人有权向第三方利用其服务侵犯知识产权的中介机构申请禁令。”
在我看来,这是 ACTA 可能带来的最广泛的变化之一。此段落将彻底改变我们目前实施的中介责任限制平衡。例如,目前 CDPA 第 97A 条允许对“实际知晓他人使用其服务侵犯版权”的中介发出禁令,并列出了构成实际知晓侵权行为的几种情况。如果包含此段落,则 ACTA 文本不允许“实际知晓”。这是否意味着即使 ISP 对侵权行为一无所知,他们也可以收到禁令?这真是对速度的寒蝉效应!
英国版权法的另一项变化也可能体现在有关损害赔偿的部分。第 2.2.1 条关于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
“1. 各缔约方应规定,在民事司法程序中,其司法机关有权责令明知或有合 沙特阿拉伯手机数据 理理由知晓其从事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侵权人向权利人支付足以补偿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害的赔偿金。
在确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赔偿金数额时,其司法机关应考虑权利人提供的任何合法价值衡量标准,其中可包括利润损失、以市场价格、建议零售价衡量的侵权商品或服务的价值。”
第一段在英国法律中有所规定,但问题出现在第二段。目前,CDPA 第 97(2) 条仅要求法院在确定损害赔偿时考虑所有情况,并特别注意:
“(a)侵权行为的公然性,以及
(b)被告因侵权而获得的任何利益,判决赔偿案件公正性所要求的额外损害赔偿。”
同样,第 2.2.2 条还要求侵权者赔偿归因于侵权者的利润损失。在我看来,这意味着 ACTA 将需要进一步增加此部分。最令人担忧的是,法院似乎将被迫考虑所有者认为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