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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目标回复 Jutta Brunnée 和 Geoff Corn

Posted: Thu Feb 20, 2025 4:02 am
by pappu6327
首先,我要感谢Jutta和Geoffrey的详尽且非常有见地的评论。我特别高兴的是,Geoffrey 专注于我对国际人道法的解读,充分发挥他的军事专业知识,而 Jutta 则专注于本书的理论部分,该部分受到她与 Stephen Toope 共同开发的国际法互动理论的启发。由于他们的评论涉及不同的领域,我将首先讨论 Geoffrey 评论中的三个批评,然后分别讨论 Jutta 对本书的讨论。

杰弗里不同意我对比例原则的作用和实质的表述。我应该澄清的是,我同意杰 西班牙 WhatsApp 号码 弗里的观点,即该原则不一定是许多从业者理解合法目标的核心。当我强调该原则的重要性时,我指的是它在国际人道法“架构”中的核心地位。它重申了法律的真正目的,即以某种方式适应经常对立的保护人类生命和允许交战方遵循军事必要性的命令。理论上,如何​​解释比例原则主要决定了国际人道法分别提供多少平民保护和交战方的行动自由。在实践中,正如杰弗里指出的那样,很少在不提及攻击预防措施的情况下提到比例原则,而且它经常被误解。

杰弗里还质疑我对该原则实质的表述,认为它要求在预期军事优势和预期平民伤害之间取得某种平衡。他表示,从业者并不寻求这种平衡,“他们明白,如果平民风险不能用真正的军事利益来证明……那么使用战斗力就毫无用处”。虽然这非常重要,但我认为这不是比例判断,而是必要性判断。不能用军事利益来证明的平民伤害是不必要的,但可以用军事利益来证明的平民伤害,即使对追求这些利益也是必要的,因此是不成比例的。即使无法避免对军事目标的攻击造成的附带损害(因此,当预期的平民伤害对于实现预期的军事优势是必要的)仍可能不成比例。

比例原则是指法律除了尽可能减少平民伤亡之外,还要求交战国承担额外义务。这意味着法律有时会要求交战国放弃具有军事价值的攻击,这种攻击不会造成超过绝对必要的附带损害。军事收益与人员伤亡之间的平衡是一个概念难题并且有些令人厌恶,再加上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实践者注重预防措施和尽量减少附带损害,而不是关注攻击最终无法避免造成的伤害是否是比例原则的问题。然而,恰恰有义务做到后者,即确定攻击的可比性或严格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才是该原则的本质和附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