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第三世界国家对共同第 3 条的共同关切
共同第 3 条是日内瓦四公约的创新性内容。该条款的文本是 1949 年外交会议之前不同观点的谈判的结果。对于将公约应用于国内冲突,存在分歧。这些观点从将公约的原则作为一个整体扩展到不适用。这些不同的敏感性导致通过了目前形式的缩小版本。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反对将 GC 应用于国内冲突。
发表了长篇声明反对该提议条款。他说:
你们中的一些人,特别是殖民国家的代表团,确实非常宽容地支持该条款,尽管它 马来西亚 WhatsApp 号码 会鼓励殖民战争。我们这些小国自然对殖民战争充满热情,我们愿意帮助他们,我们愿意帮助他们,但如果你们参考获得独立的被征服国家的数量,那么完全有希望——我进一步说,这是肯定的——在这个高度开明的时代,世界上剩下的被征服国家也将获得独立,而不会流一滴血。因此,如果你们采纳该条款,它能提供的唯一帮助将是那些想要通过不民主的手段抢劫、掠夺、获得政治权力的人,或者那些通过煽动另一个国家的人民来谋求自身进步的外国意识形态。(《1949 年日内瓦外交会议最终记录》,第 II 卷,B 节,第 329 页。)
这些言论会被视为与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主义价值观不一致。然而,它们反映了一些担忧和焦虑。它们强调了从殖民主义到独立的和平过渡的乐观态度,对内部异议的谨慎态度,更重要的是对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及其干预新兴国家内政的可能性的怀疑。这种对占主导地位的国家的怀疑可以归结为第三世界国家不断发展的批判立场,这些国家正在摆脱殖民势力手中的长期殖民经历。缅甸代表就同一条款发表的声明进一步证实了这一点,他质问“当本届会议上的大国如此不情愿地完全接受可能影响其国家安全的条款时,即使在会议范围内的问题,即国际战争,你认为这样做是合理或公平的吗?” (《1949 年日内瓦外交会议最终记录》第 II 卷 B 节第 330 页)。该声明试图指责第一世界国家或强国在保护自身利益的同时,对新兴独立国家不公平。这些观点清楚地强调了 1949 年谈判期间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因此,当历史叙述聚焦于欧洲国家在制定日内瓦公约过程中的突出作用时,它往往只会突出结果,而不会过多强调反映对立观点的过程。该历史记载也只关注会议上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这在红十字标志谈判中同样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