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保护区需要国际监督和维和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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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ppu6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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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克兰保护区需要国际监督和维和部队

Post by pappu6327 »

这类保护区必须与在交战各方未作出相互承诺的情况下“以武力(安全区)”保护的安全区/地区/避难所区分开来。这些地区不受武装冲突法的监管,而是具有战争法的法律基础。这是因为它们是由冲突之外的一方强制执行的,表面上侵犯了领土国家的主权,构成了对《联合国宪章》第 2(4) 条的潜在违反。大多数这类“安全区”是通过联合国安理会法令的运作实现的(使它们属于公认的禁令例外情况),因此最终并不违反禁止使用武力的规定。虽然这类保护区不是本文的重点,但臭名昭著的斯雷布雷尼察安全区的陷落应该被注意到,这是一个例子,说明在交战各方之间没有或只有有限协议的空间中,建立、维护和监管是多么困难。

什么是“人道主义走廊”?它们如何适应这一一般类型?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办公室(OCHA)将人道主义走廊定义为:

“所有有关各方同意的具体路线和后勤方法,以允许人道主义物资和/或人员从战斗地区的一个地点安全通行到另一个地点”。

它们通常是为特定目的而设计的狭窄通道,持续时间有限(可能短至几个小时,也可能长达数年)。换句话说,它们属于《外交政策法》第 60 条中对非军事区的理解。具体而言,第 60(3) 条提供了一个模板,通过该模 冰岛 WhatsApp 号码 板解释了它认为的非军事区的基本特征。虽然这些条件的细节可以通过谈判进行修改,但《外交政策法》本质上将各方一致同意完全撤离战斗人员和武器,并禁止任何形式的军事或敌对活动的空间指定为非军事区。这些特征显然符合人道协调厅对“人道主义走廊”的定义。事实上,如果一开始就不满足这些条件,这些空间就无法按设计发挥作用。乌克兰各方承认这一点,他们最初宣布了建立这些走廊的协议,同时还提供了临时停火的细节,这是实施这些走廊的先决条件。由于乌克兰谈判的走廊符合《外交政策法》第 60(3) 条的一般要求,并依赖交战方的诚意确保非战斗人员的安全通行,因此它们受到武装冲突法的监管和保护。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联邦 2001 年《国际人道主义法适用条例》(《俄罗斯军事手册》)明确承认非军事区是“受国际人道主义法保护的对象”。

二、

乌克兰在马里乌波尔和沃尔诺瓦哈等地谈判达成的停火协议几乎立即破裂,充分表明莫斯科对正在进行的谈判不守信用。尽管令人失望,但考虑到普京总统日益反复无常、难以预测以及一贯的欺骗行为,这一结果并不令人意外。细心的观察者可能会发现,该地区以前的交战中也使用过类似的策略,特别是伊洛瓦伊斯克大屠杀。2014 年,乌克兰政府通过谈判,将被围困的伊洛瓦伊斯克镇(位于顿涅茨克东南部)投降给亲俄部队。根据该协议,志愿营将被允许通过“绿色走廊”撤离。因此,普京宣布建立“人道主义走廊,以便被围困的乌克兰士兵避免遭受无谓的牺牲”。这最终被发现是一次伏击。据报道,该事件导致数百名志愿战士死亡,数十人被捕。伊洛瓦伊斯克事件可能是背信弃义的行为,这是《俄罗斯联邦军事手册》第 37(1) 条所禁止的。俄罗斯军事手册也明确规定,背信弃义是禁止的作战方法。

乌克兰人道主义走廊屡遭袭击,这很可能被视为俄罗斯军队犯下的一系列战争罪行的又一新成员。此前,类似事件曾让一位评论员猜测,设立非军事区是出于恶意,并被玩弄为一种军事战略,目的是破坏反对派力量的稳定。如果这些袭击确实表明普京不愿区分平民和战斗人员,那么建立真正有效的人道主义走廊的前景可能不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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